【信息时间:2024-09-03 阅读次数:】
苏州市姑苏区加快推进“公证+调解”机制建设,成立并实体化运行全市首家公证调解服务中心——苏州市姑苏区苏城调解服务中心,切实发挥公证专业度高、社会认可度高的优势,推动矛盾纠纷又快又省化解。
一是开展联动式纠纷化解。指派优秀公证调解员入驻姑苏区人民法院,对于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涉案金额较小的案件,法院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将案件移交给公证调解员调解。打通与银行、典当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对于涉及同一金融机构、案件数量多、案情简单且类似的信用卡、消费贷及经营贷等金融纠纷提供批量调解服务,全面提升金融纠纷化解质效,最大程度助力诚信社会建设。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和司法所“一键直呼”响应机制,应基层调解组织和司法所邀请,参与夫妻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父母赡养等家事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并提供办证咨询、赋强公证、保全公证等公证服务。
二是进行“一窗式”业务受理。苏城调解服务中心坐落于苏州市苏城公证处楼上,为协同开展业务提供充分便利条件。苏城调解服务中心联合苏城公证处,推出“赋强公证直通”服务,对符合调解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苏城调解服务中心申请代办赋强公证,苏城调解服务中心可直接将调解协议和其他有关资料流转至苏城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实现业务“一窗式”办理,避免当事人业务办理往返跑。经赋强公证后,若债务人怠于履行协议,则债权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文书,凭执行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全面降低债务人声誉风险、减轻债权人维权成本、缩短债权实现周期,实现纠纷化解“一步到位”。
三是开展实践式人才培育。坚持优中选优,选择4位公证从业时间超过10年的公证员进驻苏城调解服务中心担任公证调解员,负责调解中心日常运营和业务办理工作。同时,联合姑苏区人民法院设立驻法院公证调解室,由调解中心轮流派公证调解员驻法院进行交流、学习、办公,在协同法院开展调解的过程中接受业务培训、锤炼调解技巧、提升调解能力。建立纠纷线索共享机制,苏城公证处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存在矛盾纠纷隐患的,主动将有关线索移交苏城调解服务中心进行联合研判。建立常态化的人才交流机制,邀请苏城公证处在继承、金融、知识产权等不同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的青年业务骨干担任兼职调解员,对特定类型的案件调解提供专业支撑。